各有關汽車生產企業及檢測機構:
按照工信部產業司要求,我中心對載貨類車輛輪胎使用規范性要求進行了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載貨類車輛輪胎使用規范性要求:
N類、O類產品,不能選裝超過兩種相臨尺寸的普通輪胎,還可選裝一種無內胎輪胎;或者不能選裝超過兩種相臨尺寸的無內胎(真空)輪胎,還可選裝一種普通輪胎。輪胎規格參照GB/T 2977-2008《載重汽車輪胎系列》標準,不允許選用非標輪胎(作業類產品除外)。
其他有關對輪胎的規范性要求不變。
二、實施日期:
自即日起,各有關汽車生產企業及檢測機構應按照上述輪胎使用規范性要求進行載貨類產品的申報和檢測工作;我中心按上述技術要求進行產品的受理和審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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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
關于調整“載貨類車輛輪胎使用規范性要求”的通知啊
發布時間:2015-06-27 瀏覽次數:2481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