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2011年全國車輛檢測機構成都工作會議精神,保證《公告》產品技術審查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全面提高產品審查工作質量,中機中心于2012年3月15日召開了第二次產品審查總結交流會。
中機中心技術部全體汽車專家以及綜合部有關人員參加了會議。會上介紹了235期公告產品審查情況,對審查不通過車型進行了逐一討論。并對632號文、重型車油耗等新增項目進行了集中審查,討論了審查中遇到的問題,統一審查尺度。
會后有關工作部署和要求有:
1、由于下灰車產品申報的運輸介質、密度混亂,中機中心組織進行了調研,具體規范要求技術委員會正在討論中。目前申報下灰車產品運輸介質應為油田固井專用水泥,介質密度應不小于0.9 t/m3。
2、可以與危險物品運輸半掛車組成列車的的牽引車,應具有限速裝置、輔助制動裝置和前輪裝盤式制動器的配置,專家審查時應注意。
3、采用機械式限速裝置的車輛,車速限制系統報告中應提供限速裝置照片。
4、客車安裝不同形式的座椅,如2人、3人等,安全帶安裝固定點、座椅及其車輛固定件強度應分別檢驗。
5、不允許在改裝車產品基礎上再改裝其他產品。
6、囚車不屬于632號文整改范圍。
7、中機[2012]22號文中規定甲醇汽車采用全項申報方式,按M1和N2、N3類分別申報,M2、M3也可申報。
8、勘誤產品若涉及到632號文整改,應先進行整改,通過后再勘誤。
9、校車申報油耗時,油耗檢驗目前既可以按城市客車工況,也可以按客車工況,但不同工況之間不能視同。
10、重型混合動力汽車產品申報油耗時,應按GB/T19754-2005標準進行檢驗,根據標準規定既可以進行道路試驗,也可以采用底盤測功機進行試驗。
11、采用進口底盤的改裝車申報油耗時,不同改裝車企業的油耗報告不能視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