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起交警、運政,跑在路上的卡友們想必都被他們處罰過,少則一兩百、多則上萬的罰款更是讓大家吃盡了苦頭,其實交警和運政的執法權限是不一樣的,很多人還搞不明白這兩個部門到底有什么權利就被罰了,今天淘掛就來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這兩個部門的具體作用,以后如果再遇到他們查車就能做到心中有數。
● 交通警察 可以上路攔截車輛檢查
交警是卡友們在行車中經常遭遇到的一個執法部門,全稱交通警察,是公安系統下屬的一個部門。警察編制,具有上路執法權,可以在非高速公路上攔截車輛檢查。他們是國家的強力執法部門,可以根據不同的違法采取教育、罰款、扣分、扣車、拘留的執法手段(罰款范圍根據違法程度從20-10000元不等),奉勸大家盡量不要違反交通法,以免被交警處罰給自己造成損失。
● 交通運政 可以檢查但不可攔截車輛
除了交警,還有個部門查車也會被卡友們經常遇到,那就是運政,他們隸屬于交通部,主要負責道路運輸管理,相比交警,他們的罰款額度一般都比較大(根據違法程度不同從幾百元至幾十萬元都有可能)卡友遇到他們可能會更加恐懼。
運管這個部門一直以來就飽受爭議,前幾天網絡上流傳的有人指責他們攔車執法的視頻更是把他們推到了風口浪尖,那他們到底有著怎樣的執法權限呢?其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里已經規定的很明確了,大家先看一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第五十九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職責權限和程序進行監督檢查,不得亂設卡、亂收費、亂罰款。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重點在道路運輸及相關業務經營場所、客貨集散地進行監督檢查。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公路路口進行監督檢查時,不得隨意攔截正常行駛的道路運輸車輛。
第六十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有2名以上人員參加,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證件。
第六十二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車輛超載行為的,應當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應措施安排旅客改乘或者強制卸貨。
第六十三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過程中,對沒有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車輛予以暫扣的,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保管費用。
相信大家已經看到上面的《道路運輸條例》第59條明確規定運管有上路的執法權,但不能攔截行駛的車輛,通俗一點解釋就是車停在路上運管可以檢查執法,行駛中的車他們無權攔截。
檢查時需要兩位執法人員在場并出示證件,如果因為違法扣車還不能收取停車費用。如果大家以后在路上遇到運管攔車執法完全可以把上面的法律條文拿出來,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以免遭受亂罰款造成損失。
微名片
手機版
中文站

![煤油46.2立方[直通]](http://static.zyqc.cn/uploads/292/p91151810.jpg)
